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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认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并按文件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教学系列高级资格人员(含申报高级实验师资格人员)需参加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价。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参加验证和提交《完成继续教育证明书》。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
6、申报教授、研究员资格人员需按申报专业所属的学科,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