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6年度广州市会展管理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广州市会展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6]1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开展2006年度会展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初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广州市会展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办法》中有关专业技术职业水平初次认定的条件,具有会展管理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在会展管理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会展管理专业相应级别职业水平的初次认定。
二、认定程序
(一) 申请会展管理专业技术职业水平初次认定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对其学历、资历审核和德、能、勤、绩考核合格后填写考核鉴定意见,送学校人事处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
(二)经广州市人事局核准,颁发广州市会展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个人需提交以下表格材料各1份:
1.《广州市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考核认定信息录入表》(附件1);
2.《广州市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2);
3.《证书、证明材料》(附件3);
4.《贴职业水平证书相片页》(附件4)。
以上1至4项表格均可在中国广州人事网(网址:http://www.gzpi.gov.cn)专业技术人员栏目内下载。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06年12月6日前报学校职改办(行政西楼后座402室),联系人:刘信标,联系电话:39366208。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广州市会展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6]163号)
广州大学职改办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关于开展2006年度广州市会展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6]1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