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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我校特聘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州大学关于实施特聘岗位津贴的暂行办法》(广大[2007]159号文件,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精神,学校决定继续实施特聘岗位津贴制度。为做好今年特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聘岗位的条件
参照《暂行办法》的第二、第三条执行。
二、选拔程序
(一)自荐人员和组织推荐的人员,对照相应岗位的选拔条件和岗位职责,填写《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报表》和《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请人业绩成果一览表》,提出申报级别以及在聘期内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目标及完成任务的承诺。学院(部)的学术委员会对特聘岗位候选人进行初审,经学院(部)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等职能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提交学校考评委讨论,确定享受特岗津贴建议人选,经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受聘人选。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报表》(一式1份),由被推荐人单位或自荐人按填表说明填写;属个人自荐的,个人填写上述表格后,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申请表》中注明。
(二)《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请人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2份)。
(三)《2008年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报人汇总表》(单位汇总,一式1份)。
(四)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2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被推荐人选的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学校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作自动放弃。
四、其它
实施特聘岗位津贴制度,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构建一批优秀的学术梯队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有关表格可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人事劳资”公告栏下载。
附件:
1、《广州大学关于实施特聘岗位津贴的暂行办法》(广大[2007]159号文件)
2、《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报表》
3、《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请人业绩成果一览表》
4、《2008年广州大学特聘岗位申报人汇总表》
5、2008年广州大学实施特聘岗位工作的时间安排
学 校 人 事 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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