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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培训计划以及2017年在职进修人员培训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30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8年教职工培训计划以及2017年在职进修人员培训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年教职工培训计划

根据《广州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请按规定报送2018年教职工培训计划:

1、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及申请人员的情况确定本单位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含在职攻读学位、国内外访问学者等)。

2、培训计划报送及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申请参加培训的教职工需填写《广州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和《广州大学在职进修人员入学报名、录取及学习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2)。

(2)各单位统一收齐申请材料,根据本单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以及教职工申请情况制定下学年的培训计划(本培训计划包括2018年春、秋季入学的博士报考及2018年7月份报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以及访问学者等)并填报2018年培训计划汇总表(见附件3)。

(3)各单位将2018年培训计划汇总表及个人申请材料于11月30日前交人事处培养与发展科(行政西楼后座401室)。

3、人事处审核后于12月上旬反馈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计划外的培训申请,未纳入计划的不再审批,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培训计划工作。

二、关于在职进修人员的培训费报销

(一)培训费报销

纳入学校进修计划的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票据和办理报销手续。根据财务相关规定,当年的发票请在当年之内完成报销。

办理报销手续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 学历(学位)进修人员需填写广州大学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习总结(见附件4),2017年9月入学的进修人员不用填报;

2、国内访问学者需填写广州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业绩登记表(见附件5),2017年9月入学的访学人员不用填报;

3、培训费发票、车票(限外地就读,按学校财务处规定填写并附报销面单);

4、 2017年新入学人员需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委托(或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学校(广州大学)与培养单位签订的《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委托(或定向)培养合同》(注:已提交人员不再提交)。

(二)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费报销

请将票据和报销面单交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并填写《继续教育公需课报销汇总名单(XX学院)》(附件7)。汇总名单OA发送人事处林伟文。今年上半年已报销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教师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三、2017年已录取的在职进修人员(含访问学者),以及未提交《广州大学在职进修人员入学报名、录取及学习情况一览表》和《进修协议书》的往年录取人员,请在办理本次学费报销时,一并提交上述材料。

(联系人:林伟文 联系电话:39366211)

附件:1、广州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

2、广州大学在职进修人员入学报名、录取及学习情况一览表

3、2016年培训计划汇总表

4、广州大学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习总结

5、广州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业绩登记表

6、各类进修协议书(样本)

7、继续教育公需课报销汇总名单(XX学院)

人 事 处

二O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时间:Mar 30, 2018 2:34: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