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其他绩效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放在职在编人员的所有薪金收入须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发文不纳入绩效工资的除外)。为做好其他绩效发放工作,现进行其他绩效预算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创收经费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各类课酬(包括论文指导、评阅、答辩费等)、培训费等相关工作人员劳务酬金等。学校层面组织的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编审费、考试费(包括插班生考试、艺考、研究生招考、英语四六级考试、公开招聘等)、督导费等。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9日前,将《2019年其他绩效预算申报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薪酬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给人事处薪酬管理科郭洪涛。逾期不报的视为该单位无其他绩效事项。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预算申报要列明发放事项、金额、依据、标准,并附依据和标准的相关文件;创收经费发放的其他绩效要在财务处核定的金额之内;国家、省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发文不纳入绩效工资的无需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其他绩效预算申报表
人事处 财务处
2019年3月19日
(联系人:郭洪涛 电话:3936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