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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流程(广州大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4-0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确认范围及条件

1、范围

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进入我市和个人来穗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确认条件的,可在我市申请确认其在来穗前已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2、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穗后,在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现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并按规定缴交了社保。

(3)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穗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

(2)未按省市职称政策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3)提交的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

(4)违反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二、确认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注:申报人所在单位指所在学院或部门,有“法人单位”审核权限)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并将其提交的《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置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表。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确认材料上报。(注:申报人所在单位指所在学院或部门,有“法人单位”审核权限。)

3、主管部门核实报送。经主管部门、区(县级市)人社局审核(盖章),符合要求的,按我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程序和渠道上报。(主管部门指广州大学,具有市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权限)

人事档案由政府所属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的,须经该机构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送。

4、确认发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证。

三、确认材料

1、申报人需提交如下材料(其中第(1)、(2)、(5)项,须在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录入,生成下载并打印表格,需双面打印):

(1)《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2份;(正面申报人签名手签,背面学院综合办填写“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意见”并盖学院章)

(2)《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1份;(学院综合办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每页盖“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和日期手签)和学院章)

(4)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由我市社保部门(白云区社保局三楼)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提交的社保凭证原件须是申报人来穗后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在每个单位(单位编号)缴交社保的起止时间以及各险种缴费历史等)各1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1份;(学院综合办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每页盖“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和日期手签)和学院章)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都复印在A4上)及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1张,并贴资格证相片页;(学院综合办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每页盖“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和日期手签)和学院章)

(6)《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公示情况表》。(学院综合办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填“公示情况”意见后盖学院章并填写日期)

五、申报方式

申请确认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纸质材料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除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外,须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注册进入),按要求进行录入操作和上传申报材料。法人单位(所在学院)、主管部门(广州大学)以各自的用户类型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加具意见,生成下载并打印相应表格。

六、政策依据及受理材料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

受理材料部门:广州大学人事处职改办,办公地点:行政西楼后座401室,联系电话:393666211,联系人:林老师,QQ:3225773497。

时间:Apr 8, 2018 2:40: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