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招收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科研产出为核心,坚持科学评价、分类评价,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坚持为设站单位和人才减负,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开展全面综合评估,促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博士后青年人才,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范围
数学、土木工程、统计学和教育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部署,学校博管委负责统筹组织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评估工作,各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体负责本流动站内的评估实施工作,各博士后招收单位协助、配合评估有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
(一)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2025年3月12日前)
学校博管办和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附件1、2),组织开展数据填报及自查工作。
1.学校博管办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在线填报“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各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系统填报要求(见附件3)向学校博管办提供工作评估所需的相关数据。
2.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招收单位组织本单位站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本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流动站向学校博管办提供接受问卷调查的合作导师名单,学校博管办为合作导师分配系统账号)。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填写数量不少于5份。
4.数据填报工作结束后,参评流动站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学校博管办在系统导出模板)并打印,由本流动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学校博管办。
(二)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3月21日—6月20日)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成果数据进行检索、查证,并于5月12日前将查证数据反馈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查证数据反馈给学校进行核对补充,学校博管办与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5月22日前核对补充完毕。
2.上级部门将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单位的实地调研检查,核实设站单位相关评估数据。实地调研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参评设站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3.各单位评价工作结束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设站单位评估数据反馈、各地各部门的评价意见、平时开展工作和实地检查等情况,汇总博士后工作评价意见,于6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评价情况。
(三)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2025年6月21日—8月3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五、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
六、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报。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请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招收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
(二)工作要求。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招收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职责、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科学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填报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务必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填报涉密内容。
(三)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请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进度安排推进工作,逾期评估系统将不再开放。
附件:1.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
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
3. 2025年流动站设站单位评估调查表
4.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填报操作指引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