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职称评聘 >> 正文

办理因公短期出访政审手续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1-05 [来源]: [浏览次数]:

序号

内容

相关提示

负责部门或个人

备 注

1

申请

由外事处按规定通知

2

政审

组织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基层党委(总支)书记签署审查意见

申请人所在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单位书记

3

审核

人事处审核并报校党委书记审批

人事处师资科

4

呈批

人事处师资科根据政审要求向市人事局呈报政审材料,并根据市政府外事办批件(由外事处提供)取回政审批件交外事处。

人事处师资科

三个工作日

时间:Jan 5, 2012 3:48: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