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内容
相关提示
负责部门或个人
备 注
1
申请
由外事处按规定通知
2
政审
组织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基层党委(总支)书记签署审查意见
申请人所在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单位书记
3
审核
人事处审核并报校党委书记审批
人事处师资科
4
呈批
人事处师资科根据政审要求向市人事局呈报政审材料,并根据市政府外事办批件(由外事处提供)取回政审批件交外事处。
三个工作日
时间:Jan 5, 2012 3:48: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