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指引
一、继续教育重要性
继续教育是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尽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业务,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按量完成好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
二、学时要求及认定标准
每年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中央部委与人社部联合发文对科目类别或学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会计行业。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安排。教师只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在线学习即可,学习完毕系统将自动登记学时。
(二)选修科目
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经学校认可及教育厅备案后,可登记为选修科目学时。
(三)专业科目
以下业绩成果或经历经学校认可及教育厅备案后,可登记为专业科目学时。
1.当年度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等,主创人员可计算完成专业科目28学时,非主创人员可计算完成专业科目14学时,以上成果本年度学时累计计算不超过28学时。
2.当年度参加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晋升职称密切相关的学历教育,凭有效证明材料当年最多计算72专业科目学时。
3.当年度参加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晋升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从业资格培训等规范性培训,凭培训机构出具的参训学时证明据实计算为专业科目学时。
4.当年度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其他以专业技术相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其他规范性培训课程等继续教育活动,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实际天数(每天一般按照6学时计算)计算专业科目学时。
5.从基层选拔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进修学习,以及对新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专项培训的,凭有关证明材料据实计算为专业科目学时。
三、系统使用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省教师系统”,网址:http://glpt.gdjsgl.com.cn)为全省高校教师提供继续教育专业课及选修课学时登记服务。教师登录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请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显示非广州大学,请在系统办理调动手续,具体见操作手册(附件1);如果在确认账号密码无误的情况下,系统还是提示账号密码错误,请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3),通过OA发至人事处林伟文,由学校进行注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省专技系统”,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zjjyweb/)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课免费学习(现已开通)、继续教育证书打印,以及非教育、卫生健康行业(含学校图书、档案、会计、审计、实验技术、工程等)人员专业课及选修课学时登记服务。注册后请完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填广州大学,学校会定期对新进教师进行系统确认。
在申报专业课及选修课学时的时候,教师务必通过“省教师系统”进行,非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人员务必在“省专技系统”选择相应的专业系列。
四、其他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需要做好继续教育年度验证任务,且须在自然年内完成,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广东省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学校业务管理科室:人事处培养与发展科,联系电话39366211;
地址:行政西楼后座401
附件:
1、“省教师系统”操作手册(高校教师)
2、“省专技系统”操作手册(高校教师)
3、信息登记表
人事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