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聘期2年,在站期间发放24个月工资(含五险一金)。如确因研究需要延期,至少提前2个月申请,填写《广州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一、工资待遇
博士后延期期间不再发放基础工资、学校业绩绩效和租房补贴,合作导师和所在团队自行决定劳务费发放事宜,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部分费用均从合作导师与团队科研项目支出(不能从本人的科研项目支出),流程如下:
①社保缴纳金额通过企业微信、电话(39366212)咨询黄勇浩老师;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可自行上小程序“粤省事”查询最新月份明细——发生金额(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
②从第25个月开始网报,社保、公积金需要单独分开作网报单,分类选择“其他业务支出-二级用工等公积金”、“其他业务支出-二级用工等社保”。网报单说明部分请备注清楚:缴纳对象人名+缴纳月份+项目(公积金或社保)。
③每月6号前将项目负责人签署好的网报单交至博管办 (行政西楼后座402室)。
注意:请确保项目经费能够用于缴交社保、公积金。(其他业务支出-二级用工等工积金、社保)网报单对公汇款到 【3602114819100000192】,广州大学的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学城中环支行)
二、住房
博士后延期期间可续租博士后公寓,但续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出站时须及时退还。
附件:广州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广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