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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博士后配套生活补贴资助申请指引

发布者:林 [发表时间]:2021-01-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8号 ),市财政对市属单位设立的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配套生活补贴资助,资助期限为2年。联合招收博士后不通过我校申请。资助已由学校提前垫发在博士后每月工资中。博士后本人务必按要求申请该经费,否则将影响出站手续办理。

博士后完成进站备查业务http://rsc.gzhu.edu.cn/info/1054/2233.htm)开题即可在系统开放期间进行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指引。